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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保单是否有效
时间: 2007-12-19 16:50:19   阅读数: 494
    福建泉州的修先生:我买了一份重疾险,代理人说有180天的观察期,是不是要等180天后我的保单才生效?

  答:保险合同生效时间在保险条款中是有明确约定的,一般说来,投保人填写投保书,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保单开始生效。但对于健康险来说,就有一个观察期的设定。所谓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或免责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间段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保险责任。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不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

  专家介绍到,观察期主要针对疾病责任,有些公司对身故责任是没有设定观察期的。保险公司设定观察期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带病投保,因为投保人若患上一些较重大的疾病,身体会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一定是突发性的,反映到医疗保险上来,就是投保人在买保险时,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种隐患,或者他事实上已经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刚投保,就因此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是不太公平的。还有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已经知道自己有病,企图通过保险来获得理赔,这种行为称为“恶意投保”,保险公司设定“等待期”也是为了防范“恶意投保”。

  专家还提醒投保人,投保时须认真查看相关条款,千万不要以为投保后在任何时间内只要确诊患病就赔付,并且尽量选择观察期时间短的条款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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