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是目前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起点低、长期投入不足和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多次发生动摇。自1984年拉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以来,农业科技机构的公益性和稳定性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八十年代提出“面向、依靠”、引入竞争机制、科研机构介入经济活动、技术市场等政策。九十年代提出的“稳定一头,放开一片”、企业是技术进步的主体、科技产业化等政策。特别是1999年以后实施的开发性科研机构转为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思路,对于农业科研单位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不明确,公益性地位不突出,改革政策长期处于摇摆不定的地位。
如何认识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地位?这是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从目前的情况看,农业科技的公益性地位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一是千家万户的农户是农业生产主体。家庭和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单位,对科技的投入能力几乎为零,长期以来对于新技术的接受程度依赖于政府的示范推广。二是农业企业产业化程度较低。现有农业企业的产业化程度不高,对科技的需求、投入和实施的能力还不可能实现技术创新主体的目标。三是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一样既有市场风险,也有自然风险,科技投入依靠企业和社会是不现实的,科技投入的来源需要公共财政支持。四是农业科研周期长。一般的企业和社会资金不可能支持过长周期的研究项目。五是知识产权保护极为特殊。不易、不宜、不能保护是农业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质。六是生产者的接受能力弱。农村现有劳动力素质对科技的应用水平和能力需要公共政策的扶持。七是比较效益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任务是面向农民的示范和推广,不可能以盈利为目的。八是生产条件艰苦,如果没有长期而稳定的科研支持,研究人员不能稳定。九是区域差异性强。我国的疆域辽阔决定了区域的生态差异极大,一个研究领域在不同的地区需要完全不同的专业队伍。十是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明需要政府支持才能得以传承。
“目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48%,农业科技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主要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滞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不高;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没有形成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要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水平,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形成农业科技进步的强大合力”。这是最近农业部孙政才部长在分析当前我国农业的形势和任务是指出的。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体系,不是要把现有的体系推倒重来,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完善,重点是要解决机制、能力和效率问题。在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时必须处理好以下10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关系。正确认识和把握农业科技创新的公益性质,是农业科技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不要因为一些科研单位有些盈利,而动摇对农业科研单位公益性的定位。二是处理好企业和科教单位的关系。
目前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农业企业现阶段要充分发挥以政府主导的农业科研及高校的科技进步主体地位。三是处理好有效激励机制和过度竞争的关系。一方面要进行机制创新,探讨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机制,同时要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农业科技项目过度竞争的局面。四是处理好科技考核制度和学术道德的关系。农业科技的评价和考核制度,要引导科技人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要倡导“面朝黄土背朝天、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千万家”的农业科学道德风尚。五是处理好资源整合与投资无序的关系。要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需要的领域、真正的专家、专业的机构,发挥好现有体制的监管作用,确保公共经费的效率。六是处理好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关系。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现有的技术集成化是当前面向广大农村所必需的,因此,在重视农业技术原始创新的同时必须强调集成创新。七是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推广的关系。既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知识产权,同时必须考虑农民对科技有偿使用的接受程度。八是处理好政府投入为主和投入多元化的关系。防止在强调投入多元化的幌子下,弱化政府对农业技术进步的推进主体地位。九是处理好重大专项和经常性项目的关系。重视农业科技的重大专项是需要的。但农业生产的经常性项目、行业性项目、品种性项目、区域性项目必须要有农业研究支持。十是处理好成果转化与公益服务的关系。鼓励科研单位面向农业生产转化科技成果,而不是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实施商业经营,以赚农民的钱为目的的科研单位是没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