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做假账
2000年底,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显示:在对159户企业的抽查中,发现资产不实的有147户,虚增资产 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总额不实的有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减速利润19.45亿元。2002年初,审计署公布的对1 290户国有企业的审计结果显示,企业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成果的占60. 46%。“明星企业”“黎明股份”经“包装”取得上市资格后,为了保持虚高的利润指标肆意造假。1999年度该公司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年报公布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一系列重要财务指标,竟然全都做了假!假购销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一应俱全,采用了“一条龙”造假手段。
“新星”企业郑百文为了造假,专门组建了做假账班子,通过做假账骗取上市资格,把各种指标做得天衣无缝。
“利润神话”的银广夏也全是假。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人,虚构巨额利润。
以上几例都是上市公司所为,上市公司是经层层审批、环环把关的优秀企业,那么没有上市的企业全国究竟还有多少企业在做假账?
企业做假账,致使中国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中国企业的致命毒瘤。企业做假账也是造成企业相互拖欠、逃废银行贷款的一个因素。企业做假账行为已引起了中国高层领导人的重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成立时,朱镕基总理为该院的题词是:“不做假账”。
2.企业合同违约
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每年订立合同有40亿份左右,合同标的140万亿元。1990年以前的合同履约率是 80%~90%,1990年以后的十年,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有些地区的履约率甚至才30%左右。2000年上半年,中国合同违约案件5338起,涉案金额达到16.3亿元。有的专家估计,市场交易中的无效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至少为10%~20%。合同违约现象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问题的一大顽症,合同的严肃性已受到挑战。有资料显示,在经济活动中,有50%的经济合同带有欺诈性,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大毒瘤。从近一段时期各地工商部门查处的合同欺诈案件来看,仅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手段有20多种,合同欺诈手段之繁多令人瞠目结舌。一些企业为了防止受骗,在市场交易中只好步步为营,如履薄冰。
3.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
企业之间,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货款,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一大顽症。中国企业80%以上长期受“三角债”困扰。有资料显示,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款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中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趋势。“三角债”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爆发以来,虽经治理,却从未根除,而且蔓延扩大,愈演愈烈。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债务关系远远超出了“三角”,而成为一环套一环的“多角”债务链,“企业相互拖欠”已成为一种风气。据国家经贸委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39万户工业企业应收款达到9269亿元,比上年增加1273亿元,增长15.9%,远远超过了企业同期销售额的增长幅度。
2001年,据有关部门对全国5746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拖欠引发企业信用缺失的调查显示,在企业的应收账款7887亿元中,属于拖欠的应收账款约有5500亿元,占70%。在应收账款中,属于被拖欠的占65%,而且账龄已在3年以上,事实上难以收回的约占24%。
“买货付款,欠债还钱”,本是古今中外天经地义的道理,是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而许多中国企业无视这一基本规则,甚至有的企业把拖欠货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债务人大量逃废债务,形成了“赖账经济”。弄得债权人讨债时,债主低三下四,欠债人反倒神气十足,以至于债主给债务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出现了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的反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