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国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原产于我国的部分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塑料磨具等)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享受到优惠税率。2007年香港新增享受零关税的货物有45个税号,其中磨具产品有:圆锯片。上述享受零关税的产品,必须符合原产地标准,机械产品多数规定主要加工工序必须在当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