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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子:坑农害农最深
时间:
2007-3-15 11:18:37
阅读数:
708
今年的“3·15”主题是“消费和谐”,其目的在于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科学消费。但最近从消协、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通报看,兰州的消费者对手机、房产、家具、美容、洗染、农资等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这给“消费和谐”带来了不和谐的声音。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明察暗访,并从今日起陆续刊出,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警示,唤起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
农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包括渔药、生物制品)、饲料(包括饲料添加剂)和农机具6大类农资上。我市有关部门也将农资打假的重点对象定为种子、农药、化肥等,其中,给农民造成损失最大、最直接的焦点农资是种子。
农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3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永登县上川镇五联村,村里的春播还没有开始,农民们正在忙着准备种子、肥料等农资。记者走进村民魏邦生的家院里时,他正在整理啤酒大麦种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魏邦生一见记者就说,去年春播前,景泰的种子贩子开车到村里来,他听信了贩子的自卖自夸后,以2斤兑1斤的比例换了3亩耕地的啤酒大麦种子,结果,这3亩经济粮作物没有给他带来所期望的经济收入。
据介绍,3亩啤酒大麦出苗期间一切正常,可是等到抽穗时才发现不合适,似乎是两种物种混合生长。后来越长越明显,是啤酒大麦和白青稞混杂生长。收获后,啤酒大麦无法销售,只能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了村里的养猪大户,做了饲料。据了解,去年,该村有5户农民使用了该种子,共有近20亩耕地的啤酒大麦无法正常销售,让农民承受了损失。
据了解,该村基本不种植蔬菜,啤酒大麦已经成了该村主要的经济粮作物,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今年一点都不敢大意了,也不相信外面来的贩子了,谁家的庄稼长势好、产量高,就从谁家换,而且是一斤换一斤。”村民们告诉记者,全村的种子基本都备齐了,大多是自家留的常规种子。
教训:看典型案例长一个见识
时下,全市大范围的春播刚刚开始,记者3月13日就全市种子现状采访了市种子管理站。“种子不像洗衣机、电视机等工业品直观,一般要在下种后才显现质量问题,但一旦发现问题就误了农时,耽搁了农民一年的收成。”该站种子管理科谢发祥科长介绍,农民是种子质量问题中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受害的还有种子经营者和种子生产企业。谢科长以两个典型种子质量争议案件,提醒农民、经营者、生产者都要吸取教训。
典型案例A:榆中芹菜种案件
2006年,榆中县夏官营镇过店子村宋应寿等28位村民投诉,在榆中县广场庄稼医院购买了美国西芹种子300多包,第一茬育苗3月中旬,移栽5月中旬,第二茬育苗5月初,移栽7月中旬,种植出现长势高低不齐、心叶不抽等情况,导致农户无法销售。市种子管理站根据《种子法》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了田间鉴定,结果不是种子质量问题,而是栽培季节和气候原因所致。
教训:农民在种植农作物尤其是蔬菜作物时,要掌握过硬的栽培技术,把握气候变化的影响,不要随便变更栽培时间等;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引导农民适时种植。
典型案例B:红古玉米种案件
2006年春耕前,市种子管理站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进行检查。在对红古区一个体经营店里的玉米种子进行抽检后,鉴定结果显示,抽查的种子纯度不够。于是及时查处没收了这个品种的玉米种子12吨。由于这些种子没有下地,没有给农民造成减产损失。
教训:种子经营户在大量进种前,应对厂家的种子样品全面了解,委托主管部门进行检测,保证经营合格种子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提醒:包装不合格千万别购买
“要把不合格的种子消灭在下地前,不是靠农业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市种子管理站贠文俊站长说,一方面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同时,农民也应该掌握一定的购种常识,提高自己的警觉性。
据了解,为了把不合格种子消灭在下地前,该站每年例行检查市场30多次,每次检查门店250多个,以强硬的管理来规范种子经营。同时,加强检验设施,对各县区检测设施进行完善,每年抽检样品1200多份,把不合格的种子消灭在下地之前。还加强对农民、经营户和管理执法者的培训,广泛宣传《种子法》、《省种子管理条例》。据介绍,该站每年接到的各类农作物种子投诉案件中,瓜菜类作物种子使用纠纷(不一定是种子质量问题)比较多,而明显的种子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玉米种子上,小麦、洋芋等基本没有投诉。
市种子管理站特别提醒农民:购买种子应到正规经营单位,不要购买包装不合格的种子,不要购买质量难以保证的散装种子,注意察看种子的光泽、饱满度、成熟度、净度、有无霉变等外观性状,注意阅读种子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注意种子的生产年月,一定要向经营单位索要发票。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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