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本就是裸体的,只有少数的宠物猪,才得了一身来自人类赏赐的衣服,裸猪无罪,但人却是已经进化为穿衣戴帽知廉耻的思想动物,如果是对自然界存在的猪做再细致的写真,断没有人指责会是一种色情卖弄,但有人把猪拟人化了,硬把猪也改造成一个夜总会“小姐”的形象,则不仅是对猪的污蔑,也是对色情的贩卖了,商家要贩卖色情赚钱花,这是其本性使然,只见银子不见道德,在道德失落的商家眼里,根本就不知廉耻,而负责市场净化的工商、文化等管理部门,又怎么能让这些色情猪污染孩子们纯洁的眼球呢?